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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山丨王新军中篇小说少女春麦三

来源:东风标致 时间:2023/6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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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
作者简介:王新军,国家一级作家,著有《大草滩》《好人王大业》《坏爸爸》《八个家》《最后一个穷人》等小说余万字。曾获上海第六届中长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中篇小说奖;连续荣获甘肃省敦煌文艺奖、黄河文学奖、飞天文艺奖等奖项。被授予“甘肃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等荣誉称号,入选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,连续三届入选“甘肃小说八骏”,现为甘肃省文学院专业作家。

罗海燕是在暑假回家的第五天来找她的初中同学兼好友王春麦的。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,那时候整个沙洼洼被一层厚厚的麦子成熟的气息包裹着,干焦的泥土腥味塞满了东西长的村街和每一条南北向的巷道。瘦瘦的树叶上,满是油腻腻的脂液。但能看得出来,它们依然是在努力地绿着。太阳像一个习惯于发怒而又不愿暴露声色的后娘,伸过来的手看上去那样温和,暗中却蕴含了摧毁一切的力量。沙洼洼远远近近的地面上,到处是丝丝缕缕上升的蜃气,亦真亦幻,扑朔迷离。

就是在这样一个夏日的午后,一个身穿白色上衣银灰色短裙的女子,骑着一辆红色的小型摩托车,引着一路缓缓腾起的黄尘从村口飘了进来。她标致的脸上架了一副柳叶形的太阳镜,染成黄色的短发在脑袋后面飘逸不定。进了村,过了村口那棵半死不活的老杨树,摩托车放慢了速度,沿着弯弯的村街向东走去。在一个岔路口向北一拐,又犹豫了片刻,摩托车油门猛然一轰,眨眼间就在王春麦家街门前的空地上停下了。

这个骑摩托车走进沙洼洼的时髦女子,就是罗海燕。

第一眼看到罗海燕的时候,王春麦都快认不出她来了。罗海燕变化太大了,如果不是她及时地摘下了太阳镜,及时地跑过去搂住了王春麦的一条膀子,迫不及待地喊上一声王春麦,王春麦肯定一时认不出她来。眼前的罗海燕已经完全不是一年多前的罗海燕了——完全地城市化了。衣着,发型,还有那张化了淡妆的脸,涂了炫紫唇彩又点了唇蜜的闪着光泽的双唇,握在手里的柳叶形太阳镜,这一切让美能够更美的东西,都真实而虚茫地呈现在王春麦眼前。

罗海燕面若桃花,在王春麦面前显得咄咄逼人。她身上火一样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,令她相形见绌。在王春麦简约又朴素的小屋里,她第一次闻到了来自另一个同龄女孩身上那茉莉花般的怡人清香。那缕缕清香从王春麦吸惯了黄沙和尘土呛味儿的鼻腔里钻进去,立刻在她身体里产生了反应。尽管王春麦不知道这种反应是物理的还是化学的,但她感到自己全身的每一个骨节都在发痒,开始变得松软。她虽然没有过酒醉的感觉,但她觉得李清照那种酒醉不知归路的体验,肯定也不过如此。闲在家的这一年多时间里,王春麦喜欢上了李清照那种古典的婉约。那一刻,她的内心却又被罗海燕身上澎湃着的时代气息深深地打动了。在她眼里,这完全是两种不能混淆的美。无论什么样的美,它总是会被向往美的人接受。王春麦的心被一种无形的东西猛地撞了一下。

罗海燕所描绘的城市和学校生活,是绚丽多彩的,它和她们已经结束的中学时代是完全不一样的。城市里中专学校的生活,那已经称得上是另一种学生生活了。在罗海燕的叙述中,王春麦记住的不多,在她们交谈的过程中,王春麦的耳边始终有一个听不见的声音萦绕着。那个声音从她的耳朵和眼睛里渗入,直抵她的内心。她听到了自己心灵的喘息,也听到了来自另一个地方遥远的呼唤。她的身体在暗中发抖,她把牙关咬得紧紧的,她觉得如果自己是一座大厦,那它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。但她没有办法不那样咬牙切齿,她在恨,却又不知道自己在恨什么,在恨谁。一时间,她突然觉得做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姑其实也挺好的,最好比刘玉芬还不如,除了沙洼洼,她不知道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,不知道在很远的地方还有县城,在县城以外的地方还有一座名叫酒泉的城市。更不知道那里一眼不起眼的泉水边,传说中还曾留下过诗仙李白的足迹。她只认识村里的树木和房舍,只认识自家的牛马驴羊,只认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左邻右舍,只认识梁上梁下那些叫做麦子玉米大豆和胡麻的普通农作物,只认识锅头案板和柴米油盐,只认识自己的丈夫和儿女。是这样的,这一切就足够了,这就是一个女人在沙洼洼所懂得的所有生活。

然而王春麦却上学了,不但上完了小学,还去乡里读完了初中。不仅如此,她还懵懵懂懂地知晓了很多事理,拿起一本书她就知道上面写了什么,拿起一张报纸,她就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,打开电视,她就知道外面的人是怎么生活的,就知道他们过着什么样的日子。这太要命了,真是太要命了。憧憬和向往的星星之火,将她心中的欲望悄悄点燃了,她听到了自己体内燃烧的声音,噼噼啪啪,像一堆点着的干柴。

当罗海燕最后动员王春麦去城里的时候,她动摇了。

罗海燕说,王春麦,你到城里,暂时没钱上学,你可以先学个手艺。理发,美容,啥都可以。有了手艺再开店挣钱,攒下钱再上学,这都是可以的。王春麦,你不要这样快就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好不好?那个马石头,你爱他吗?他爱你吗?你们之间有爱情吗?王春麦,你可不能在你们沙洼洼毁了自己。一辈子呵,现在什么时代了?人来到这个世界上,可就活这么一次,你是不是应该好好想一想呵!

王春麦能说什么呢,面对已经改头换面的罗海燕,她能说些什么呢。

一只丑小鸭面对另一只已经变成白天鹅的小鸭子,心中除了酸楚,恐怕就只剩下向着它成功的方向暗中追赶了。

事实上王春麦心里是一直不怎么看好罗海燕的,在初中的三年里,罗海燕的成绩永远都排在她的后面。她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初三头一个学期期中考试,罗海燕拼死背政治题,想超过她。结果成绩出来之后,却还是没有怎么费力的王春麦比头都背大了的罗海燕多出了三分半。其它的课程就更不用说了。也就是从那以后,罗海燕才像一个被收服的降将一样,跟在了她的身后,最终成了初中三年与她相交甚笃的唯一朋友。

王春麦想了想说,这——能行吗?我可从来没去过城里。

说完了,王春麦又有些后悔说出这句话。

罗海燕拉住王春麦的手,捏了捏,明显感到已经粗糙了。但就在她感觉到了一些什么的时候,王春麦已经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抽了回去。她看着王春麦垂下去的眼睛,小声说,我不是以前也没有进过大城市么?不是一样去了。真去了,我看城里也没啥了不起。不就是人多一些嘛!说起来城里倒有一样是好的,大街上人来人往的,却谁也不认识谁,就是相互认识的,走在大街上若是不想说话,也可以装作不认识,没有人见怪,更不会有人少见多怪的。不像农村,村头放个屁,全村都嚷嚷着有臭味。就我染了这个发,乡上那些人总是追着看,前天在那个破舞厅里跳了没几曲舞,倒传成一溜风了。你说春麦,咱们乡里有啥好的?

王春麦没有马上说话,想了想,才说,我这样——去了还能上成学么?

罗海燕身子往床上挪了挪,靠在被子上,把眼镜的一条腿放在嘴里含了一下,又取出来说,现在呀,各学校都在抢着招生哩,只要是愿意上的,只要拿上中考成绩单缴齐了学费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
王春麦没有再说话,她注意到了,罗海燕银灰色短裙下面露出来的那两条短腿上穿着长筒丝袜。丝袜很薄,紧紧地和皮肤贴在一起,使罗海燕腿上的肌肤增添了一种流畅的美感。罗海燕原来是矮而胖的,因了这白色的上衣,因了这银灰色的短裙,因了这极薄的丝袜以及脚上那双白色的旅游鞋,所有的一切不足,都被奇迹般地克服了。王春麦的心情突然变得复杂起来,如果这些东西全部穿戴在自己身上,那会是一幅什么样的情景呢?她的眼睛盯着罗海燕腿上的丝袜,死死盯着从裙子下刚刚露出的大腿上那一块。她的目光一束一束射下去,将那经纬交颗的丝线一缕缕分开,向里面看进去。蓦地,便有一股力量将她心中的一个块垒推倒了——王春麦发现罗海燕左膝上方两寸处的内侧,卧着一只小米粒大的黑痣。

王春麦还想继续上学的想法并没有得到父母的支持。

我还想上学去哩,再不行,也得叫我学上个手艺吧。

这样的话她已经在父母面前说过无数次了,她觉得这些道理,父母亲应该是能够明白的。但每一次他们都无动于衷。遇到这种时候,母亲刘兰香会无声地悄悄走开,弟弟王春杨也会声地走开。一年多来,姐弟二人心里似乎已经就某件事情结下了芥蒂。

这一次,王春麦又郑重地在父母面前重申了一遍,王大平听了,有些生气在说,你是不是看见人家罗海燕穿裙子骑摩托眼红呀?人家干啥你就想干啥是不是?你也不想一想,你爹我可不是老板。初中都毕业了你还不知足?你还想干啥,呵?你已经是订过婚的人了……

王大平这样将丫头数落了一顿,觉得自己反而更加生气了。

王春麦噘着嘴,站在王大平面前一言不发,脸上却是一脸的不甘。渐渐地,两道清洁的目光又从脚尖上抬起来,盯住了王大平的眼睛。

她又软硬兼施地哀求了几次,她爹仍然无动于衷。

面对丫头的乞求,王大平丝毫也不妥协。你一个丫头家上那么多学有啥用?到头来还不是嫁到别人家去了。嫁了人还不是一样的生娃娃过日子?这和上学多少根本没有什么关系。况且你不是已经中学毕业了么?还要咋?这些都是王大平的理由,他不会对谁说出来,更不会当着丫头的面说出来。他能对她说出口的理由只能是:丫头,你已经中学毕业了,你爹我实在没这个能力再供你上学了。再说了,你和马石头的事,也已经定下了,现在你已经差不多是马家半个人了。打小我就没动过你一指头,你可不能太为难爹呵,你也不想一想,看一看,在咱们沙洼洼,能上到中学毕业的丫头,有几个?

至于王春麦退而求其次说自己要出门学个手艺,将来自己挣了钱,或者上学或者开个店的要求,更加使王大平显得惶惶不安。

你说你一个丫头家能去学个啥哩?泥瓦工?木匠?油油匠?还是厨子?话说回来了,这哪一样是丫头家应该学的。你已经是订过婚的人啦,要不了多长时间,你就是别人家的人啦。啥叫出嫁呵?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。你学手艺,你挣钱,你养家糊口,那叫你男人做啥去?你还是安稳在家跟你妈学学针头线脑缝缝补补是正经。跟你妈学,又没人朝你要学费。

刘兰香听出了王春麦有要出门的打算,说话都有些哆嗦了。

春麦哇,你就好好在家待着吧,呵,你妈我一辈子没出过门,除了针头线脑屋里屋外也没学啥手艺,不一样一样的过来了么?闯世界不是咱们女人的事。再说了,你对外面的世事两眼一抹黑,啥都不知道,到了外面,你咋个吃?咋个睡?这些都咋办哩,我的娃,你就安稳在家待着吧。

跟父母说不通,看样子让他们出钱继续供她上学也是枉然。王春麦就赌气不和他们说了,她收起脸上溢出来的那一片戚戚哀哀的神色,高高地噘了嘴,恨瞪瞪地盯着脚尖前头的那片地,啥也不说了。

她不想依靠罗海燕,真的不想,从心底里不想。和她王春麦相比,罗海燕算个什么东西?她原先对罗海燕进城上学是感到羡慕的,后来羡慕的就不仅仅是她进城上学了,她觉得罗海燕她爹——那个在乡政府大街上专做次品假货生意的罗老板更让她羡慕。如果换了她是罗海燕,她肯定比她做得更好。在心里,她倒真的希望自己的父亲王大平是那个“罗老板”了。

人的出身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与他人的差异。

但是,王春麦心里始终有一个模糊的念头。就在那时候,她才真的捕捉到了,那个念头是:沙洼洼——我一定要从这里走出去。直到她心里呼出这一声的时候,她才意识到这一年多的时间里,她的内心时刻都在持续着一种无形的拼搏。她已经暗暗跟沙洼洼这块土地较上劲儿了。

王春麦憋着一口气从王大平和刘兰香面前走开了,她走出自家街门,走出老远之后,才不得不悲观地发现,自己又一次立在了那片小树林边上——原来她走出家门,除了去那片小树林已经没有其它地方可去了。

午后的艳阳照在沙洼洼这片土地上,天,地,树林,竟然都是一派焦黄的颜色。这是一种看不出生机的颜色,这是一个看不到生机的地方。空气热吐吐的,十分干燥,叫人心生绝望。四下里放眼望去,那沟壑纵横的沙梁野凹却连绵着没有个尽头,好像是与天紧紧连为一体的。就这低洼里的一片小树林,也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生出来的,又不知道过了多少日月才长成现在这个样子。王春麦走下坡去,盯住那些没有碗粗但身上已经长满结巴的杨树,从嘴角里挤出一丝冷隽的微笑。树木的叶子遮不住暴戾的阳光,林子里光影斑驳,王春麦怅然地逡巡在树与树之间,笑容过后的那张脸上很快又漾起一片怅然。

在树林的另一头,一个笨重的身影正拖着沉甸甸的身体在那里搂柴禾,身边是一只硕大的芨芨背筐。王春麦想离开,一忽闪又回转过身向那个正在忙碌的人影走去。

刘玉芬仰起一张汗涔涔的脸,用一只手撑住树身,一只手按住自己的膝盖,艰难地直起笨重的腰身来。挽在脑后的头发散出一些,从眼角两边挂下来,贴在褐红的面颊上。那么一个瘦小的丫头,肚子居然已经触目惊心地挺在胸前了。一件旧了的男式衬衫,几乎要被撑破了。

刘玉芬——刘玉芬——这就是你吗?

王春麦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。

刘玉芬粗粗喘了几口气,好一些了,这才说,春麦,大热天你咋跑到这里来啦?她看到王春麦惊奇的样子,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泥,又说,哦,我这么个丑样子,把你吓坏了吧。

王春麦上前一步,下意识地握住了刘玉芬的一只胳膊,小声说,玉芬,你……在这里做啥?你都这个样子了……

不知怎么的,王春麦看到刘玉芬那个已经出怀的大肚子,心里就莫明地感到一阵恐惧。

趁现在还能动,揽下些烧锅煨炕的,要不然天冷了……我要是一生,可咋办哩。

王春麦的眼光投到了刘玉芬脚前头的芨芨背筐里,筐里只有小半筐的树叶和柴草。这树林里的每一块地,恐怕都已经被她的两只手扫过了。

王春麦看着刘玉芬,突然心里一酸,扭过头去,过了一会才说,这个样子了,你还能干活?你们家三元子哩,他咋不干?

刘玉芬也不说话了,把沉重的身子完全靠在树干上,把目光从地上朝上抬起来,从树梢顶上望过去。两边鼻翼翕了翕,叹出一声,这才说,他能少打我两回就行了,还能指望他做啥哩!

说着话,刘玉芬就下意识地将卷起的衬衣袖子捋了下来。但王春麦的眼睛已经瞅见了,那里分明有一道斜斜的青印子。王春麦抓住刘玉芬那只手,把袖子往上一捋,刘玉芬嘴里跟着倒抽了一口气。原来青印远不止一条,手腕上二寸处,肘上,肘下,一共三条青疽疽的印子,像皮下埋着三根硬硬的铁条。王春麦愕然地睁大了眼睛。刘玉芬她妈死的早,以前常听说她爹动不动就打她,现在嫁人了,咋还会是这个样子哩。

谁打的,这是谁打的,啊?

王春麦鼓着眼睛大声问。

刘玉芬又捋下袖子,将那几条青印子遮住,蹲下身去揽脚边上那一把柴末子,只是不吐一个字。这是用得着问的吗?听说三元子最近越发赌得凶了,把屋里剩下的几袋麦子竟然也输掉了。这个伤,不是他打得又能是谁哩!刘玉芬手上的一把柴末子没有揽起来,一串眼泪早已经砸在了落满灰土的手背上。王春麦蹲下身,将那只手握住,却不料刘玉芬竟一头扑在她的肩膀上,哇地哭出声音来。原来王春麦只是觉得刘玉芬这样早地嫁人没出息,后来知道是她爹逼的,她又觉得她不反抗也是一样的没出息。自己在家这一年多时间过去之后,王春麦竟然在心里已经慢慢地原谅了她。甭说是从小在打骂下走过来的刘玉芬了,就是她王春麦,一个初中毕业生,到末了又能怎么样呢,还不是一样早早就订婚了吗。你反抗呵,你斗争呵,你自己奋力冲破牢笼呵。王春麦突然觉得在沙洼洼这里世上个丫头,活着太难了,真是太难了。王春麦展开胳膊,轻轻搂住刘玉芬抖动的肩背,自己也流下眼泪来。

良久,刘玉芬哽咽着说,要不是为着肚子里的娃,那天我就不活了。我连绳子都搭在梁上了……又没狠下那个心。

说着话,刘玉芬慢慢从王春麦肩头上移开,那双手又动作开了,地上的柴草末子被她一点点抓进背筐里。抓完了一小堆,又去抓前面一小堆。

王春麦心里乱七八糟的,也帮着刘玉芬抓了几把。两个人沉默了会子,刘玉芬又说,我这人,可能是生来就命不好。我爹从小就骂我是扫帚星,说我早早就把我妈克死了。现在嫁了三元子这号人,看来也就这个命了。那个啥……你和马石头,你们多好!你们准备……啥时候办席哩?

王春麦没想到刘玉芬的话突然会一个大转变,问起她和马石头的事,本来注意力就不集中,刘玉芬这一问,她倒大眼张嘴了。

谁知道还是个啥样子哩!

王春麦站起身,望着远处说。

我就说哩,你好好的,咋又不上学了?我已经想好了,等我的娃生出来,就是吃屎喝尿,我也要把娃供个学出来,我这辈子出不了沙洼洼这土窝窝,不能叫我的娃也一辈子窝在这野旮旯里活不上个好人。

刘玉芬站起身,一边说,一边收起背筐绳,准备背上走。这小树林里的柴草末子,她已经揽光了。

刘玉芬拉紧筐系子,王春麦帮她搭到肩膀上。刘玉芬一只手拽住绳子,腾出一只手抹掉额上的汗,对王春麦说,走,去家里坐会儿去?

不了,我爹还叫我去前面坡上瞅一下羊去哩。说着话,王春麦先就迈了两步。

刘玉芬弓着背,鼓着圆崩崩的肚子,尴尬而笨拙地朝后梁上一步步挪去。一步,两步,三步……大背筐把刘玉芬的大半个身子遮住了,从背影子里看过去,她不是背着个筐,倒像是扛着一架沉重的大山在往前移。刘玉芬终于下了那道梁,透过稀疏的树林,她背筐的影子已经看不见了。紧接着,王春麦连眼前的树,眼前白光光的黄沙梁都看不见了,她明明大睁着眼睛,却迷蒙蒙恍然一片。直到她感觉双颊一片冰凉的时候,才发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。

从外面回去,王春麦就把自己关在了小屋里。她拉上窗帘,躺在小床上,用一件上衣蒙住了头脸。

到她妈刘兰香喊她吃晚饭的时候,王春麦已经下定决心了。她暗暗地将自己节省下来的五十几块钱数了又数,这已经够去酒泉的车费了。她给马石头又写了一封信,问他能不能借给她一些钱,这个数目最好是五百,她会还他的,还叮嘱他不要让他们两家的任何人知道。

尽管如此,她还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:即使马石头不借钱给她,她也要拿着这五十几块钱去酒泉或者更远的地方,然后找地方打工。只要离开沙洼洼,她觉得自己肯定会重新拥有一个光明的前景。

父母好像意识到了什么,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对她盯得比平时紧了。只要王春麦一出街门,他们就会问她去哪里?王春麦的回答只有一种答案:

茅房,茅房,茅房。

王春麦其实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,她爹王大平早已胸有成竹地将她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中。按照他的设计,她的最终归宿除了这个沙洼洼,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地方,更没有任何别的选择。他和天下所有自认为有能力的父亲一样,觉得他有能力为自己的子女安排好一切。王春麦如果要对这样的命运说不,只有一条路可以走,那就是自己走出沙洼洼。然而,走是轻易走不出去的。那么就冲,冲出一条血路也要冲出沙洼洼去。哪怕在外面四处碰壁,头破血流,她也再所不惜。面对命运,选择是疼痛的。

对于父母,王春麦觉得自己已经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早就跟他们打过招呼了。先礼后兵,她就是这样想的——我已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过你们了,是你们不同意的。

有一天她真的走了,她真的希望他们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。

十一

七月末梢上,梁上梁下的庄稼就要开始收割了。

沙洼洼的好地不多,就南沙梁和北沙梁中间夹着的一溜子,百多亩吧,每一家农户三亩两亩都有一些。这里说的好地,就是能浇上水的。因为这沟道地势低,土层厚,能从外面的渠里引来一丝河水。一季子庄稼,能浇上两次水,于是这溜地里的庄稼就比别处长得歪,收成自然好。这片地,沙洼洼村人叫它“金不换”。这些年,“金不换”已经不再单种麦子了,而是麦子跟苞米套种。麦子苞米这两种作物收不到一个季节上,这样一来,割了麦子,苞米还能再长些日子。七月收麦,九月下旬收苞米,这样下来两下里产量一合计,千把斤过哩。除了这片地,前后沙土梁子的缓坡上,每家每户的庄前屋后,也都有些大小不一的地块。这些地大多都浇不上沟里引来的河水了,有点靠天吃饭的意思。如果开春入夏时节,老天爷能发个慈悲给下两场透雨,麦子就能长到膝盖高,穗头子也能长个纸烟把子粗。到了收庄稼的时候,便能有个每亩二三百斤的喜人收成。豆子耐旱些,但做口粮不行,吃了不光屁多,肚子还胀,不如麦子好,这几年种的人已经很少了。

整个夏收开始前短暂的消闲时刻,沙洼洼前梁沟道刚进村口的那棵看不出生机的老杨树底下,每天都要聚集一批纳凉的人。他们当中,除了马文革和王大平这样一些老少不均的男人之外,还有一些个纳鞋底做针线的婆姨。

沙洼洼的丫头们,小媳妇子们,都不屑往这人伙里头扎。当然,这种现象也就是新近几年的事儿——她们年轻,嗅觉灵敏,觉得那人堆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臭哄哄的腐朽气味,特别地熏人。

王春麦就是这样认为的。她最不愿意去的地方,就是村头的老杨树下,尤其是闲人成堆的时候。

今年庄稼不错,好地上的麦子长得都够着腿根子了。梁坡上的与好地上的虽然没法比,但也不错,一颗穗头子少说也有五六颗饱满的粮食——这是个喜人的年景。人们聚在老杨树下,抱着已经捶好的黄芨芨,去旁边的小涝坝里浸透了水,坐在村荫下,一边闲谝,一边打要子。地埂上长着芨芨的人家,这时节芨芨已经有八成饱了,也就割了来,用榔头略微砸一砸,就能用上。这样的青芨芨,就不必浸水了。视芨芨的粗细,六根八根,分成两股,交错着拼齐,一头踏在脚下,一手抚住中腰,另一只手抓住上面的那头绞上劲。劲上饱了,两头一捋齐,从中间一拉,芨芨便扭出个麻花样,一个芨芨要子就好了。这个东西,将割倒的麦子拦腰捆了,牢得很,走多远的路也不会散开。

沙洼洼的麦子是先从梁上开始黄的。进了七月,热吐吐的东风从远处的沙漠里吹来,麦子一天一个样,前晌还绿哩,到了太阳倒西,放眼一瞅,哟,全黄了。哪里的土层薄,哪里的麦子就黄得早。王春麦已经注意到了,她爹王大平今年准备了三把镰刀,看样子今年她得下地了,她们家打要子用的是青芨芨,一共打了五百多个,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

“金不换”那里,王春麦家一共有四亩地,今年全都是麦子套苞米的带田。他们家的地在最前面的头头上,轮上水,总是第一个浇。刚分地那阵子,在沙洼洼人为这些地怎么个分法发生分歧的时候,上面下来的工作组选择了抓阄,他说这样谁也没说头。丈量过的地是有数儿的,人均数也是死的,所谓抓阄,其实就是排出个分地的顺序。帮工作组叠纸蛋儿的时候,王大平在那个写了“一”的麻纸蛋上用指甲掐了个印印,结果在那几十个纸蛋儿从工作组手里落到方桌面上的时候,王大平一把就捏住了那个被自己掐上了印子的纸蛋儿。他知道这个“一”意味着什么。结果和他预料的一模一样——夏天那一悠悠沟水从外面流进沙洼洼村的时候,王大平家的地总是第一个浇上水。等到五六天后沙洼洼的“金不换”全部浇完了,剩下空沟水又差不多能把王大平家的那片地再浇上一遍。沙洼洼的地,每年只能浇两个水,而事实上王大平家的地其实是浇了大约三个水的。这在干旱的沙洼洼是了不得的事,他们家那片地上的庄稼,自然因此要比别人家的长得歪。而且这两年王大平在那片地上也不再单打单种了,有了比别人多浇的一个水优势,他开始种上了用水量较大的带田——麦子苞米套种。这样夏天的麦子秋天的苞米加起来,每亩地的产量差不多就增加了一倍。要不,他王大平怎么能算得上沙洼洼比较殷实的人家呢?更别说心存供娃子上大学的这样奢侈的梦想了,丫头王春麦能不能上完初中还难说哩。

翌日一早,王春麦家的麦子就要开镰了,刘兰香在前一天晚上炸了好一盆油饼子,把家里的气氛弄得有了些过年的景象。王大平把三把镰刀全都磨好了,一把把精心地用大拇指肚其儿试好锋口,摆在了提筐里。王春杨拿了几个刚刚出锅的油饼去西屋里学习去了,他从心里不想让王大平供他上大学的期望成为泡影。吃过晚饭之后,王春麦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屋子里看一看书,而是早早熄灯睡了。对于她的这个反常现象,一家人事先谁也没有觉察。往后几天,当刘兰香想起这些的时候,不知道为此抹了多少把眼泪。

第二天早上,太阳刚刚冒开白花,王大平和刘兰香就起来了。那时候他们谁也没有觉出有什么异样。王春杨是不用上地的,王大平和刘兰香提着筐子出门的时候,还朝王春麦睡觉的屋子喊了一声,叫她上地的时候,把厨房里准备好的一个灌上开水的暖瓶提上。可是到了干活间歇该吃腰食的时候,却仍然不见王春麦的踪影。那时候王大平已经被一股怒火点燃了,他觉得很有必要给自己这个不怎么肯下地干活的丫头一点颜色。当他怒气冲冲地推开院门,大喊大叫了一阵仍然无济于事的时候,王春杨从门里伸出其瘦无比的脑袋看着暴跳如雷的他说:

爹,我姐一早就没见人,难道她没上地去吗?

王大平张大的鼻孔里喷着粗气,几步上前一把推开王春麦那间房屋门的时候,发现屋子里是空的,被褥整齐地叠好在床上放着,一块方格花布盖在上面,顶端上压着荞麦皮枕头。小桌上的书本子显然也是重新整理过的,码得四方四正。那时候王大平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,但他不大相信自己心中那个突然的判断。

他走出门来,又喊了一声——春麦,虽然这一声已经变得轻柔而且温和了许多,但他依然没有听到王春麦的任何回应。

十二

王春麦选择这样的大忙时节离家出走,显然是经过经心设计的。

五天前,王春麦接到了马石头寄来的一封特快专递,详情单上清楚地写着马石头的名字,它是从那个她已经熟悉的名叫“玉门”的塞外小城发出来的。王春麦在收件人一栏里签上自己的名字后,就匆匆握着它径自去了自己的小屋,连声“谢谢”也没有对那个看着她背影出神的乡邮员说。那几天她几乎天天在村口等,她已经根据以往的经验,准确地计算出了她收到回信的时间,所以她这几天的行动基本上都避开了父母的眼睛。当她一个人捧着刚刚收到的邮件坐在自己小屋里的时候,她突然有些害怕了,她害怕打开特快专递那蓝色的硬纸信封,她拿着剪刀,几次欲剪又止——她不知道那里面到底装着天使还是魔鬼。如果马石头不寄钱给她,她怎么办?她在信中并没有告诉他自己今后的打算,她是一个愿意严守自己秘密的人,她再也不希望自己的行动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,就受到别人无味的称赞或阻挠。王春麦一时难以判断这蓝色的硬皮信封里装着什么样的消息。屋外的阳光洒在地上,泛起一片土黄色的光亮,她拉上蓝色碎花窗帘,想叫屋里的光线暗下来,但隔了一层的确良窗帘,屋里依然是明亮的。

在她第十六次拿起剪刀的时候,那个蓝色的硬质信封被她缓缓解开了,她小心翼翼地揭开它,里面是一封短信,另外的一只牛皮纸信封里,则装着八张浅红色的百元大钞。那一刻她的心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,她一连数了三遍,没错,是八张,整八百。王春麦第一次亲手数过这么多钱,也是第一次有这么多钱真正属于自己——即使它们是借来的,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欣喜。她迅速把钱重新装进那个牛皮纸信封,生怕别人看见似的压在了自己的床铺底下。

那一刻,王春麦一下子重新看到了希望,她在为自己的人生做主的第一次选择中,终于可以迈出第一步了。她觉得她的生活不应该停止在沙洼洼这个地方,而是应该像马石头一样——远离沙洼洼,重新开始。

五天之后,也就是沙洼洼前梁上的麦子开镰前的那个黎明,王春麦拎着装了几件换洗衣服的黑色背包,在最黑暗的时候悄悄离开了沙洼洼。她咬着牙,没有来得及和沙洼洼告别,她的确不知道自己前面完全陌生的地方,有一种怎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。但她心里清楚,如果不是在故乡的土地上感到迷茫,她就不会离开故乡。

(完)

原标题:《群山丨王新军中篇小说:少女春麦(三)》
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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